- 已獲取「童軍技能評審計劃」之資歷者,可在活動上衣佩帶有關資歷章;
- 資歷章需縫在活動上衣右胸袋中央並緊貼蓋線,當佩帶多過一個資歷章時,則需平排並列,惟不能超過右袋蓋的闊度;
- 在平排時,較高級別的資歷章放在較低級別的左方。如一行不足以並列,可在其上再加一行,上排放置較高級別的資歷。此外,同一項技能祗能佩帶最高級別的資歷章;
- 同一級別資歷章的排放次序,則以考取先後並由左至右排放,先考取者放在左方;
- 除資歷章外,在活動上衣左袋的技能評審計劃標誌及個人名牌外,不得佩帶任何其他布質或金屬章及飾物在「童軍技能評審計劃」之活動服裝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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